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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们对新鲜、卫生、安全、快捷食材和食品的需求与日俱增。由于冰有冷却、降温、保鲜、提鲜、冷链、冰藏、食用、饮用、加工等功能价值,使得各式冰产品在水产品、海产品、农产品、禽肉食品、现制现售食品等食品行业得到广泛应用。冰在食品初加工、深加工、冷链物流、销售展示、食用饮用等环节的应用,不仅可以减少食品损耗、提升食品品质、增强消费体验、保障食品安全,还能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与民生保障。
不过在“冰食冰饮产业”发展喜人的同时,但相关问题不时从媒体和研究领域里“曝光”,如检测发现重金属、大肠杆菌、传染细菌等超标隐患。显然,规范食品用冰生产、加强食品用冰卫生规范与管理已经刻不容缓。
近期,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牵头制订的《食品用冰卫生要求》团体标准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,现面向行业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8日-2023年9月7日,请于9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邮箱(cnfia@。)
《食品用冰卫生要求》团体标准(意见稿)食品用冰卫生要求的术语与定义、一般要求、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识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、销售等。 本文件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以海水水质标准第一、二类水源经净化过滤后制成的各式冰产品;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冷却、保鲜、冷链、初加工、深加工、销售陈列、即食、外卖等用冰环节;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农产品、水产品、海产品、肉制品、奶制品、现制食品、生鲜食品、鲜制饮品、易腐食品等用冰食品及产业。
其中,在技术要求方面,该标准规定了原料水与添加剂要求;制冰要求;制冰、储冰、送冰、用冰设备设施与器具要求;清洁卫生要求;人员要求;添加剂要求;感官要求及卫生指标要求。
此外,在感官要求方面,该标准对食品用冰的感官要求作出规定,同时还对食品用冰中六价铬、总砷、铅、镉、铜等元素的测定方法作出规定。
详细内容可查看下文附件。
附件一:《食品用冰卫生要求》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
附件二:《食品用冰卫生要求》团体标准编制说明
附件三:《食品用冰卫生要求》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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