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文县关于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早销的通告
广大猕猴桃种植户、经销商:
为切实维护“修文猕猴桃”品牌声誉,保护广大果农、经销商切身利益,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,确保我县猕猴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和贵州省级标准《地理标志产品 修文猕猴桃》(DB 5201/T 122-2022),我县将严厉打击早采、早购、早销猕猴桃不良行为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。
(资料图片)
一、猕猴桃采收标准:“贵长”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达6.5%以上、干物质含量达16.5%以上时方可采收,2023年采收期预计从9月下旬开始。凡在预计采收期前进行采收的,需经乡镇(街道)检测,并由乡镇(街道)出具准采证方可采收。
二、各乡镇(街道)要严格按照“属地管理”原则,加大禁止猕猴桃早采、早购、早销工作的宣传巡查力度,景区周边及公路沿线严禁销售早采猕猴桃,一经发现及时上报。
三、县供销社、县国投集团要加强宣传猕猴桃早采的危害,积极引导合作服务果农标准化生产,做到不早采;建立黑名单制度,对外公布举报电话,对早采的合作服务果农记入“黑名单”,终止一切技物和购销合作服务。
四、县猕猴桃协会、县电子商务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,积极引导广大果农标准化生产,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,自觉抵制早采、早购、早销等行为;建立黑名单制度,对县内查证属实的早采、早购、早销猕猴桃等行为进行曝光,并记入黑名单。
五、县内所有享受过各级政府补贴的果业企业、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种植户、冷库业主以及各类销售机构,凡进行早采、早购、早销猕猴桃的,将纳入黑名单管理,取消当年项目支持,且三年内不得享受相关补贴,并面向社会公布。
六、凡经查证属早采、早购、早销猕猴桃的,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。
七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县内猕猴桃早采、早购、早销行为,举报电话:0851-82322163(修文县农业农村局)、 0851-82322440(修文县市场监管局)、0851-82328317(修文县商务局)。
修文县农业农村局
2023年8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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